指定美國、日本、韓國、新加坡等國家的國際注冊申請,時常收到這些國家的審查意見書或臨時駁回通知書,給我國申請人的國際注冊在時間和費用上造成了一定的損失。
出現(xiàn)以上問題的原因在于,這些國家在加入馬德里聯(lián)盟時,對《馬德里協(xié)定》或《議定書》的某些條款做了保留或聲明,對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的某些要件進行審查時,主要依據(jù)本國法律和規(guī)定。
因此,我們特意提醒申請人在填寫外文申請表格時注意以下內容:
1 、企業(yè)性質一欄:美國要求必須填寫,可接受LIMITED COMPANY, CORPORATION,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,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。
2 、商標意譯一欄:新加坡要求中文商標必須對漢字進行逐一翻譯,商標整體也要說明有無含義;美國要求說明商標有無含義,是否表示地理名稱,在相關的產品或服務行業(yè)中是否有特殊含義。
3 、商品一欄:美國要求商品的申報必須符合其國內《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》 (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, http//:Tess2.uspto.gov/netahtml/tidm.html) 的要求,馬德里國際注冊通用的《尼斯國際分類》只是作為參考。日本、韓國也有類似的要求。我們建議,指定美國、日本、韓國的國家的申請人在填寫外文表格 MM2 或 MM3 時, 10 ( a )和 10 ( b )最好一起填寫。 10 ( b )一欄是在指定國家對商品做限制,即在不超出商品范圍的情況下,對商品做出刪除或細化。比如:美國不接受 “ 服裝 ” ,但是接受 “ 服裝,即襯衫、毛衣、風衣、褲子和運動外套 ” 。
4 、指定美國時,必須填寫 MM18 表格。 MM18 表格中 Signature 一欄簽中文姓名, Signatory's Name (Printed) 一欄必須打印簽字人姓名的拼音, Signatory's Title 一欄必須打印簽字人的職務。 Date of execution (dd/mm/yyyy) 一欄日期的填寫方式是日 / 月 / 年,比如 2005 年 3 月 15 日 ,應該填寫為 15/03/2005 。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也要一并填寫。